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內容包括對住宅小區居民和住宅小區內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環境等的管理。
2>、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對象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管理和服務的對象首先就是住宅小區的居民。對于居民的管理,不是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而是管理他們在小區居住時的部分行為。
3>、住宅小區居住設施管理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根椐物業管理合同,只負責住宅小區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的管理。管理重點在共有部分。住宅小區的房屋使用過程中有自然或人為損害,有使用過程中產權人與使用人、不同產權人之間及房屋中設備和與公用設備之間等因使用關系而產生的各種需要調節、管理的多種環節。住宅小區的公共設施,管理是受各系統市政部門所有者的委托,代管各系統的運行狀況及運行結果,代繳各種有關費用。
4>、居住環境管理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自然環境管理,是對自然環境的監測與防止自然環境中不良因素的發生,對人為環境的管理是維護和改變、塑造一種人為環境,維護是一種環境秩序。住宅小區自然環境是客觀存在的,不能人為創造,也很難改造。只能對現有環境進行有效的了解和監測,及時納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檔案。